氣到一個不行!!!
最近我幫了一個朋友的爸爸辦加拿大簽證,因為他年紀很大了,而且又住在金門,反正我最近也在辦加簽,就一起幫他送件了。辦加簽之前要先到銀行電匯4200台幣給加拿大辦事處 for multiple entrance visa (it's way too expensive...for US visa only cost 3,300 ...O'Canada.....),因為我是後來才幫他爸爸辦的,所以是分成兩次匯款。很不幸的我再準備文件的時候發現我把他爸爸的匯款單搞丟了,吼,沒辦法,我又去銀行請他補發一張影本,上面有註明遺失補發,我想這樣就可以了吧!! 這樣很合理不是嗎?
然後,今天早上我終於有空送件了,簽證處只有在每週一到四的早上九點到十一點收件,逾時不候。其實我早在上個月就該辦好了,阿達的我等到一路噴到簽證處才發現什麼文件都帶了,錢也匯了,然後最重要的『護照』忘了帶,所以只能『鎩羽而歸』,所以今天出門前我特地仔仔細細的檢查一次,確定所有的文件都帶齊了我才出門。
在十點20分我抵達簽證處,裡面已經是人山人海了,我抽了號碼牌,前面還得等25人,等待的時候我發現一件奇怪的事情,台灣人來辦簽證的人很少,絕大部分的都是菲律賓人,怪了,他們都去觀光的嗎?難不成唸書?如果是辦工作簽證為什麼要在台灣辦呢?Anyways..半個小時後終於輪到我了,我的件很順利辦理成功,接著我送趙伯伯的件,結果被退了.....
承辦小姐:小姐這張影本的匯款單不能使用喔,你要重新匯一次錢,我們只能收正本的
我:小姐,我已經請銀行開了正本的遺失證明,他們說這一張就可以使用了,而且我匯款的時候也是用簽證申請人的名字匯款的,為什麼不能使用了。
承辦小姐:沒辦法喔,你遺失的那一張如果被別人撿到,他也可以來辦簽證,我們無法查證他是不是冒用的
我:可是上面有匯款人的名字跟身份證字號阿,你們不是可以查證嗎?
承辦小姐:我們只認收據,上面寫什麼名字都可以使用,你已經付款的部分可以填遺失單,一年後沒有人持此單據來辦簽證的話我們再退費給你。
我心裡OS,按,最好有人撿到匯款單還會自己來辦加拿大多次簽證,不用能換錢,只能換簽證費用這樣還有人會冒用。趕羚羊,我趕趕趕趕趕~~~~
這時候已經是10:50了,還有十分鐘就截止收件了,因為我不想明天早上在跑一趟,所以就先噴去對面銀行領了錢,快速匯款再一次給史上腦筋最死的加拿大人,然後再噴回去簽證處。我是一路狂奔的,因為我怕他11:00時間一到就把鐵門拉下不讓我進去,所以當我要再去匯一次款的時候還記得多抽一張號碼牌,這樣等等回來就算到時間關門了也可騙他我是去上廁所剛剛回來。老天保佑我很幸運,他讓我不用排隊直接補件,趙伯伯也順利的送件成功。
你們以為這樣就結束了嗎?錯!!!接下來承辦人叫我去申請遺失單據退費,她幫我填了一張申請書,填到一半她突然說:這個不行喔,要趙先生本人簽名才行!!!按~~~小姐,我剛剛已經跟您說了,趙先生是一位八十幾歲住在金門的老先生,他沒辦法來台灣所以我才代表他辦理簽證的。承辦人:不行ㄝ,一定要他親自簽名,可以寄回去給他簽名,然後再叫他掛號寄回來給我們,我們才能幫他辦理。
fine...fine..fine....加拿大人,你們腦筋一定要這麼死嗎?都不能變通通融一下嗎?你們告訴我,到底會有誰會撿到匯款單,然後剛好要去辦加簽,而且單據上他不是匯款人喔!!有誰敢冒這個風險?你們說我沒辦法證明單據真的遺失不見、而不是被他人冒用,阿我不是請銀行開了證明了嗎?這樣也不行,那樣也不行,難不成要我去警察局報案,開一張報案三連單了你才高興嗎?
整個氣到不行,想去多倫多的心情快沒了........
雖說前兩天氣到不行,不過我向來是來的快去也快的人,等我禮拜四拿到五年多次的楓葉簽證後就不氣了啦!挖哈哈哈哈。而且我去拿簽證的時候見證到一件更機車的事情,有一個四五十歲的女士跟辦簽證的人員
太太:小姐,那個我們今天都已經補件了吼,那請問我可不可以在這裡等一下,看是可不可以晚一點我來拿簽證。
簽證人員:不行喔,這個是要明天才能拿,你明天再來一次吧!
太太:可素,小姐,偶是今天一早從台中上來的ㄝ,今天真的不能拿嗎,那我要住哪裡阿!
簽證人員:沒辦法喔,規定就是隔天拿。
太太:小姐,都不能幫一下忙嗎?
答案大家也知道,你作夢啦!不可能會幫你的啦,不用想當天可以拿啦,連說附兩百塊回郵他都不會幫你寄的啦,in your dreams.... canadian neh....挖哈哈哈哈哈哈哈!!!!
想想我也只是被死腦筋加拿大政府"無息抵押"台幣四千二而已。跟上面那個太太比起來,我算是幸運多囉!